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1年度省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查找实验室安全漏洞,营造良好的实验环境,我院于2021年5月15日开展了各类实验室专项检查工作,现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一、整体情况
1.各教学单位均成立了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签订了《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三级安全管理体系完善,责任到人,职责明确。
2.各单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成文上墙,安全标识粘贴于醒目位置,医学技术学院印发实验室布局图,楼道内张贴应急疏散路线图。
3.各实验室卫生状况良好,能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检查记录全面。
4.实验室配有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基本设施和安全措施,消防器材按标准配置,存放合适、使用方便,安全通道畅通;实验室用水、用电、规范。
5.各单位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
6.重大危险源实行专人管理,化学品配有专门的保管室存放并严格实行“五双”制度;对医用废物执行分类收集、定点储存、专人管理、统一处理。
二、安全隐患情况通报
1.规章制度
个别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未及时更新。
2.安全宣传教育
部分单位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考试过程资料不全。
3.安全检查
未建立学校、院系层面的危险源分布清单,个别实验场所危险源警示标识缺失或有误,实验室未进行危险源风险评估;部分单位未按照要求开展每月自查,实验室房间未建立自查自检台账,安全隐患整改报告提交不及时,没有建立隐患整改档案。
4.实验场所
部分实验室未张贴安全信息牌或信息牌内容不完善,个别实验室存在电线布局不合理;个别实验室台面在杂乱,不及时清理,实验期间值日情况记录不全;部分危险性实验室急救物品配备不齐全。
6.安全设施
实验室灭火器数量不足,未张贴紧急逃生疏散示意图,逃生路线未达到2条(含)以上,部分逃生路径无指示标识;实验室部分通风设施损坏,不能正常工作。
7.基础安全
个别实验室电线老化,存在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接线板直接置于地面的情况,楼层及实验室的各级水管总阀无明显的标识,水龙头有老化和损坏现象。
8.化学安全
未建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目录,医疗垃圾处理不及时,处理不符合规定。
9.生物安全
实验动物家兔、牛蛙等无资质证明。
三、整改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重视并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按时签订年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人员流动时及时更新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完善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从源头杜绝违规或不当的实验操作,要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实验师生加强安全教育、操作规范培训和应急能力培训,开展安全教育考核,提高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2.每间实验室需有内容完整准确的安全信息警示牌,需制定张贴符合实验特点与危险要素的最新规章制度。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安全规范要细化并上墙,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要明示。
3.做好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危险化学品存储量,及时清理过期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弃物,处理流程与措施符合安全规范。
4.对墙壁渗水、电线老化、负荷过大、通风不畅等安全隐患,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形成专题报告报学院相关部门,以消除安全隐患。
5.实验室内禁止堆放杂物、易燃物品,不允许存放个人生活用品,禁止吸烟和吃零食;要及时清理垃圾,加强实验室环境卫生管理。
6.配备合适的灭火器材,确保灭火器材在有效期内,制定两条以上(含两条)紧急疏散路线并确保其通畅,在合适的位置张贴紧急逃生疏散路线图。禁止使用大功率生活电器。
7.完善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自查。尤其要经常督促、查找本单位实验教学科研人员操作是否规范、设备管理是否规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推进整改,并做好自查台账记录。
8.各单位切实履行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9.隐患整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四、整改检查
根据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回头看”和“闭环”管理的要求,学院于5月底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1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