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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级清考考试评阅试卷、录入成绩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9年11月25日 15:1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医学美容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基础教学科、思政处:

按照学院考试工作安排,2017级清考考试相关工作由医学美容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基础教学科、思政处统一组织安排,现通知如下:

一、阅卷工作

1.阅卷教师要严肃认真、公正客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阅卷工作;

2.成立专门阅卷小组,确定阅卷小组负责人;

3.基础课的阅卷工作必须进行集体流水作业,其他课程至少安排2名或2名以上的教师共同批阅,严禁1人单独批阅;

4.学生不得参与阅卷、登分工作。阅卷期间,教务处将派专人到各二级学院进行检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阅卷教师必须使用红色签字笔批改试卷;

6.记分数字和签字必须清楚,不得涂改。如有特殊情况需对分数进行改动,须由阅卷工作小组组长统一更改,并在更改处签字。

7.客观题(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按“√”和“×”批卷;主观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在每一道小题前打小分。每评完一道大题后,在该题前的得分栏内记入分值,并签署评卷人姓名。

二、成绩录入

1.教师在录入成绩时以学生考试成绩(试卷成绩)为准,无平时成绩。

2.教师在录入电子成绩过程中,需将缺考、作弊、休学、退学学生在备注栏下拉菜单中选择。

3.电子版学生成绩必须为EXCEL文本格式,不得以函数、公式或其它格式出现;

三、试卷装订

1.试卷应由阅卷教师按学生所在行政班级为单位进行装订;

2.叠放顺序如下(由上至下):试卷装订封面、卷面分析表、成绩分析表、学生答卷;

3.将以上材料按顺序叠放整齐(左下边对齐),从左边装订线进行装订;

4.将装订好的试卷、学生成绩单统一报教务处考务科存档。

四、试卷、成绩审核流程图

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教务处考务科下发《关于2017级清考考试评阅试卷、录入成绩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执行,按要求落实好本次清考考试阅卷、录入成绩等各项工作。阅卷教师要认真评阅试卷因阅卷教师个人原因造成学生成绩有误和成绩漏登现象,教务处将按照学院教学管理相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五、完成时间

1、考试课成绩在12月4日前完成成绩录入。

2、考查课成绩在12月2日前完成成绩录入。

3、体育成绩在12月4日前完成成绩录入。

4、考试课试卷12月5日16:00-17:00在试卷入库。

教务处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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