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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前市场调研的通知
2018年04月16日 11:57   来源:西安海棠学院   评论:0 点击:

  关于开展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前 市场调研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16号文件《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教...
  
关于开展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前
 市场调研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16号文件《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教学质量若干意见》精神,为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准确把握并及时跟踪市场变化,调整专业建设方向,努力推进学院的加速发展,决定开展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前的市场调研工作,要求各教学单位依照此通知,认真开展各专业市场调研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2018年4月18日——2018年5月18日
  
  二、修订时间
  
  2018年5月21——2018年6月15日
  
  三、市场调研专业范围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各专业(见附件1)
  
  四、市场调研要求
  
  每个专业选择具有本专业有代表性的企业、同类高职院校、行业企业专家、毕业生和在校生作为调研对象,调研企业不少于3家,同类高职院校不少于2家,行业企业专家不少于5人,毕业生不少于30人、在校生不少于在校人数10%(大专业)、30%(小专业)。
  
  1、调研目的
  
  掌握市场对专业人才的需求状况,明确专业设置的职业面向、就业岗位和培养规格,清楚用人单位对专业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了解学生现状,准确进行专业定位,突出专业特色,使我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更具市场适应性、岗位针对性和职业发展性。
  
  2、调研对象
  
  行业企业专家、行业管理部门、公司负责人和部门主管、兄弟院校、本专业毕业生和在校生。
  
  3、调研形式
  
  (1)走访调研
  
  (2)问卷调查
  
  (3)电话调研
  
  (4)专题讨论
  
  (5)网络调研
  
  (6)专家咨询
  
  4、调研内容
  
  (1)专业发展的现状与发展趋势、高职层次人才的需求状况;
  
  (2)专业设置的职业面向、就业岗位、岗位核心能力和素质要求;
  
  (3)行业企业内专业人员结构、对高职专业人才需求以及能提供的工作岗位;
  
  (4)行业企业专家对高职专业人才知识、能力、素质和职业资格证书要求以及对课程开发的建议;
  
  (5)行业企业在高职层次专业人才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足以及有关建议;
  
  (6)同类院校专业开设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情况调查;
  
  (7)毕业生对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素质培养以及岗位从业素质要求的认识与建议;
  
  (8)近三年来本专业的报考率、就业率、对口就业率以及就业单位情况,并进行分析研究;
  
  (9)近两年来本专业在校生学习现状分析。(此项内容,2017年新申报专业,不作要求)。
  
  5、调研范围
  
  专业所涉及的各个行业企业以及毕业生的主要就业地域和相关地域。
  
  6、调研安排
  
  1、调研准备阶段
  
  (1)教务处下发调研通知,召开会议,布置调研工作;
  
  (2)各二级学院召开各专业负责人、骨干专业教师会议,各专业成立至少由3位专业教师组成的调研小组,并制定出调研工作计划。
  
  2、深入调研阶段
  
  各专业带头人(负责人)组织调研小组人员深入行业企业、兄弟院校、毕业生、在校生,根据专业市场调研表(可参考附件2)的具体要求进行广泛深入的调研,并做好调研工作记录。对调研材料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研究,初步提出专业改革和建设的思路,撰写专业市场调研报告(见附件3)。
  
  3、研讨阶段
  
  (1)二级学院组织由行业企业专家、教育专家参与的专题研讨会,论证专业调研报告;
  
  (2)二级学院将专业调研报告定稿电子版提交教务处。
  
  五、报送材料
  
  1、各专业市场调研报告(模板见附件3)、(含支撑材料(见附件2)每个专业材料分开装订)。
  
  2、XXX学院专业建设整体规划及实施方案(要求见附件4)
  
  上述文件于2018年5月18日12:00时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纸质版要求二级学院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发送电子版至xahtjwc@163.com 。
  
  六、相关要求
  
  1、该项工作是各专业组织教学运行的基础性工作,是其它相关工作开展的依据,要求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充分考虑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工作。同时,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参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人员的选择,并在教师工作手册中给予体现,该项工作将作为年底对教师工作能力考核的依据。
  
  2、如果发现所上交材料弄虚作假、应付交差等情况,教务处将报请教学院长批准,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教 务 处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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