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8ND002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激发教师对教学工作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鼓励教师在教学岗位中做出优异成绩,学院决定开展2017年度优秀教师评选与表彰活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我院从事教学工作,连续两个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含实训教师)均可参加优秀教师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参照(附件2)《西安海棠职业学院优秀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评选依据为新修订的《西安海棠职业学院优秀教师评选管理办法》,为了保证新、旧评选办法的平稳过度,新办法“评选条件”中的“一票否决”的第6条“未完成前一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者”仅作为2017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的参考条件,不作为必须条件。
2、本年度优秀教师评选必须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四、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接到通知后,请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推选优秀教师,并于2017年9月4日18:00时前,将推荐的优秀教师名单纸质版(附件1)及相关材料,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科高珊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达至1714612975@qq.com。
注:随文并发《西安海棠职业学院优秀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