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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10】关于举办第十三届校园健美操大赛通知
2017年03月24日 15:41   来源:<a href='http://www.xahtxy.cn'   评论:0 点击:

各团总支、团工委及相关单位:  为强健广大青年学生的体魄,结合西海院团发【2017】7号文件有关精神,引导学生走出宿舍、走下网络、走上
各团总支、团工委及相关单位:
  为强健广大青年学生的体魄,结合西海院团发【2017】7号文件有关精神,引导学生走出宿舍、走下网络、走上操场,活跃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展现学院当代青年学生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同时使得青年学生在活动中树立正确的“三观”意识,加强个人自我修养和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也为广大健美操爱好者提供一个与音乐、舞蹈、体育三方面进行面对面交流的平台。经院团委研究报院党委审批,决定在我院青年学生中开展“第十三届健美操”比赛,现将本次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舞动青春旋律、彰显海棠魅力
  二、活动对象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全体青年学生
  三、活动时间及方式
  本次健美操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活动总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5月24日;
  1、预赛时间:2017年3月24日——2017年5月19日
  预赛地点:由各团总支自行组织
  2、请各团总支于5月22日下午16:10分,组织好参加决赛的各队负责人在团委办公室进行总决赛抽签;
  3、决赛时间:5月24日下午16:10分举办第十三届建健美操总决赛;
  决赛地点:足球场
  四、参赛要求
  1、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2017年3月24日——2017年5月19日开展预赛,在5月19日将预赛结果连同参赛回执单及队员信息表一并报团委办公室;
  2、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参加预、决赛,各单位在预赛开始前上报参赛队员名单,每支参赛队伍人数最少为20人,人数不足20人的可组成联队参赛;参赛队员不得随意更换,预、决赛参赛队员信息必须一致,在本单位预赛开始前,院团委将组织专人校验参赛队员有效身份证件,决赛开始时,参赛队员信息如有与预赛参赛队员信息不符的,取消本队参赛资格;
  3、各二级学院参赛队伍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4、各参赛队要有一个团队名称,要求内容健康向上,能体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具有一定的感染力;
  5、各参赛队总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包括上下场);
  6、各参赛队服装、化妆及伴奏等自备。
  五、评选标准
  见附件2
  六、奖项设置
  本次健美操大赛设冠军、亚军、季军各1个,精神文明奖3个,优秀组织奖1个,共计7个奖项;
  附件:
  共青团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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