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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海棠职业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机构及职责
2022年09月15日 18:24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继续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强化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领导,更好地发挥学校在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过程中的推动作用,做好推广普通话、推进文字规范化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经研究,结合学校部门人事变动,重新建构西安海棠职业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校语委)。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校语委组织机构

  :冯居秦 党委委员 校长

副主任: 

   党委委员 党委副书记

杨国峰 党委委员 教学副校

王智锦 党委委员 学生副校长

  党委委员 后勤副校长

  

张建利 教务处处长

康有为 学生处处长

马张伟 团委书记

  医学美容系系主任

朱介法 医学技术系系主任

尚海洋 工程系系主任

   基础教学处处长

 : 各处室、各系部科级人员(含教研室主任)

校语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语言文字办公室(简称:语委办)日常工作由基础教学处公共教研室语文教研组承担语委办公室主任由张建利兼任,副主任由范红担任,成员包括语文教研组全体教师。

二、校语委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普及宣传,营造校园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氛围;

3.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推进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工作语言、交际语言;

4.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建设与管理;

5.建立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用字检查制度,督导、检查各系部处室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做好学校用字规范化工作;

6.建立、健全和调整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织机构;

7.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和学术研究;

8.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语委办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要求及学校的实际情况,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的拟订、活动的开展和记录、档案资料的整理以及总结的撰写;

2.督促全校师生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及时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3.对日常工作中规范用字作出相应的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做好每次的推普周活动及日常的语言文字对外宣传工作;

5.及时组织督促师生参加相关的培训和竞赛活动。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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