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继续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强化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领导,更好地发挥学校在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过程中的推动作用,做好推广普通话、推进文字规范化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经研究,结合学校部门人事变动,重新建构西安海棠职业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校语委)。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校语委组织机构
主 任:冯居秦 党委委员 校长
副主任:
吕 波 党委委员 党委副书记
杨国峰 党委委员 教学副校长
王智锦 党委委员 学生副校长
高 琦 党委委员 后勤副校长
委 员
张建利 教务处处长
康有为 学生处处长
马张伟 团委书记
郁 昱 医学美容系系主任
朱介法 医学技术系系主任
尚海洋 工程系系主任
范 红 基础教学处处长
组 员: 各处室、各系部科级人员(含教研室主任)
校语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语言文字办公室(简称:语委办)日常工作由基础教学处公共教研室语文教研组承担。语委办公室主任由张建利兼任,副主任由范红担任,成员包括语文教研组全体教师。
二、校语委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普及宣传,营造校园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氛围;
3.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推进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工作语言、交际语言;
4.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建设与管理;
5.建立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用字检查制度,督导、检查各系部处室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做好学校用字规范化工作;
6.建立、健全和调整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织机构;
7.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和学术研究;
8.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语委办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要求及学校的实际情况,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的拟订、活动的开展和记录、档案资料的整理以及总结的撰写;
2.督促全校师生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及时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3.对日常工作中规范用字作出相应的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做好每次的推普周活动及日常的语言文字对外宣传工作;
5.及时组织督促师生参加相关的培训和竞赛活动。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