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为保障语言文字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各项活动、项目有充足稳定的经费支持,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相关的经费管理。
二、经费来源
(一)预算经费:各部门在年度预算中将语言文字工作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根据本部门年度预算总额度,结合本部门语言文字工作年度规划和实际需求,确定合理语言文字专项经费额度。
(二)自筹经费:通过积极申请政府相关语言文字专项补贴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方式获取的经费,用于补充语言文字工作经费。
三、经费使用范围
(一)日常工作经费
1.语言文字工作的办公用品、设备购置与维护,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语言测试仪器等。
2.资料费,包括购买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书籍、教材、研究资料、订阅相关期刊等。
(二)培训与学习经费
1.组织单位内部人员参加语言文字培训课程的费用,包括培训讲师费、场地租赁费、学员教材费等。
2.选派人员参加外部语言文字学术研讨会、经验交流会、观摩学习等活动产生的差旅费、培训费等。
(三)活动经费
1.开展各类语言文字宣传推广活动,如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汉字书写大赛、经典诵读比赛等的策划、组织、宣传费用。
2.活动奖品、证书制作,以及场地布置、音响灯光设备租赁等费用。
(四)科研与项目经费
1.支持语言文字相关课题研究,包括课题申报、研究过程中的资料收集、调查研究、数据分析等费用。
2.承担上级交办的语言文字专项项目所需的经费,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语言资源保护项目等。
四、经费管理
(一)预算编制
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于每年财务预算编制时纳入下一年度部门经费预算中,按照预算标准要求,根据支出项目在相应预算项目中体现。详细列出各项经费的预计支出内容和金额。
(二)预算审批
经费预算草案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领导审核后报财务处审阅,最终经院务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作为当年经费使用的依据。
(三)经费支出
经费使用严格按照预算要求执行,各项支出需有合法有效的票据,符合学院相关规定和要求,并经相关负责人、主管院领导、财务处处长、院长审核。
(四)财务核算与监督
部门负责对语言文字工作经费进行审核监督,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合规、透明,符合学院财务管理规定。同时接受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五、经费监督与评估
(一)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经费使用监督机制,成立由单位财务人员、纪检人员和语言文字工作相关人员组成的监督小组,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绩效评价
对经费使用效益进行评价,根据语言文字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活动效果、培训质量等指标,分析经费投入与产出的关系,为后续经费预算和使用提供参考。
六、附则
(一)本制度由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财务处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