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发挥大学生党员作用,充分彰显学生党员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的示范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党员明确身份、作出承诺、成为榜样,通过党员的示范作用激励团员和群众,引领更多学生共同成长,以党建工作为核心,树立学生党员先锋模范。特此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全国两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扎实开展学生党员先锋模范建设工作,精心树立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作风形象优良的学生党员先进典型。以这些优秀党员为榜样,引导全院学生增强爱校荣校意识,全方位提升综合素质。促使学生在学习上勤奋刻苦、生活中自律自强、工作里积极担当,营造出积极向上、奋勇争先、比学赶超的良好校园氛围,为学院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二、工作目标
明确标准:突出爱校荣校意识,从思想政治、学业成绩、社会实践、道德品质等多维度细化要求,使学生党员明确努力方向,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引领示范:发挥学生党员在学生群体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一名党员先锋模范带动一批同学”,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形成示范效应,引导广大学生共同进步,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
健全载体:健全学生党员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攻坚克难、带头服务学院、带头弘扬正气,将党员的先进性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营造氛围:营造学生党员竞争践行一流、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表彰、经验分享等形式,营造学生党员积极践行一流标准、勇于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激发学生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党组织在学生中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三、评选原则
1.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开展评选工作,从政治素养、学习成绩、道德品质等多维度进行考量,确保评选出的学生党员先锋模范具备突出的先进性、广泛的代表性和显著的示范性,能够真正成为广大学生的标杆。
2.公平公正,择优评选:评选过程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环节透明化操作。坚持优中选优,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候选学生党员,确保评选结果经得起检验,让真正优秀的学生党员脱颖而出。
3.动态管理,激励奋进:对已评选出的学生党员先锋模范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定期进行严格考核。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以此激励学生党员时刻保持奋进姿态,持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先进性。
四、参评对象
在校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
五、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筑牢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信念根基。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政治、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主动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心怀爱校之情,具备较高的舆情素养,积极传播正能量,为学院发展进行正面宣传。
2.学习优异:拥有明确的学习目标,秉持端正的学习态度,勤奋努力,刻苦钻研,无挂科现象,学习成绩在班级中名列前茅。积极踊跃参加各类学术竞赛、校内外社会实践等活动,不断拓宽视野,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与能力水平。
3.工作态度:担任学生干部或在班级、宿舍、社团等组织中积极发挥作用,认真履行职责,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团队合作精神,始终以服务同学为宗旨,在同学中拥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
4.道德品质:德育学分较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诚实守信,尊老爱幼,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活动,展现出良好的道德风尚和文明素养。
5.模范突出: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现象,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与生活环境。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在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六、评选流程
1.个人申请(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21日):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需向所在党支部提交书面申请,认真填写《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学生党员先锋模范申请表》,并附上详细的个人事迹材料,全面展示自身优势与先进事迹。
2.支部推荐(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4日):各党支部对申请学生党员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结合其平时的综合表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将评选结果上交党委办公室。
3.资格审查(2025年5月15日-2025年5月29日):党委将组织学院学生处和教务处进行审核。对各党支部推荐的候选人员进行全面资格审查,审查内容涵盖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工作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确保候选人符合各项条件,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
4.综合评审(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10日):学院党委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采用查阅资料、现场答辩、实地考察等多元化方式,全面深入了解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表彰名单,确保评选出的学生党员先锋模范名副其实。
5.公示表彰(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5日):对拟表彰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党委正式发文进行表彰,授予“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学生党员先锋模范”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管理与考核
1.日常管理:各党支部需切实加强对本支部学生党员先锋模范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了解其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表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学生党员先锋模范需佩戴相应标志牌,亮明身份,主动接受师生的监督,时刻保持警醒。
2.学期考核:每学期对学生党员先锋模范进行一次全面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等方面。考核采取个人自评、支部互评、群众测评、组织评定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3.动态管理:对学期考核不合格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违反党纪国法和学院规章制度的学生党员先锋模范,取消其荣誉称号,并收回标志牌。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和学生党员的发展情况,适时补充调整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人选,保持队伍的先进性和活力。
八、激励措施
1.精神激励:对评选出的学生党员先锋模范进行全院通报表彰,通过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其先进事迹,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学生党员向他们学习。
2.物质奖励:为学生党员先锋模范颁发荣誉证书(校级荣誉)和一定的物质奖励,肯定他们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发挥的先锋模范作用,给予他们实际的鼓励与支持。
3.优先推荐:在推优入党、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就业推荐等方面,对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予以优先考虑。同时,优先推荐其参加各类培训、交流和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发展提供更多机会和平台。
九、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学生党员先锋模范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广泛宣传动员: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评选条件,让每一位学生党员都了解活动内容,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参与。同时,及时总结和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3.注重工作实效:要把开展学生党员先锋模范建设与加强学生党员教育管理、推动学院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针对学生党员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不断提高学生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4.强化监督检查:学院党委将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了解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指导解决。对工作不力、敷衍了事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活动按照方案要求顺利推进,达到预期目标。
附件:
1.
附件1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学生党员先锋模范建设名额分配表.docx
2.
附件2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学生党员先锋模范申报表(个人).docx
中共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