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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关于推荐评选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2022年09月07日 08:42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教学单位及部门:

为了迎接党的二十大,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19号)《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和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全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扎根教育事业,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创新,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就2021—2022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原则

根据《西安海棠职业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组织评选,真正体现评优评先工作的导向和示范作用。

二、推荐时间范围

2021-2022学年(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

三、推荐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优秀教师:各教学单位的专任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学校教学管理服务人员,以及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服务人员。

各单位、部门推荐人选要向非领导职务的一线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倾斜。

(二)基本条件

1.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拓创新,锐意改革,求真务实,甘于奉献;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甘为人梯,积极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做学生“四个引路人”,认真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育人方面成绩显著;

3.爱岗敬业,努力工作,积极探索,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自律,从事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3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

4.上一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三)业绩条件

参评“优秀教师”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教学创新,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教学建设、实践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2.充分展现新时代教师的光荣形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

3.积极参与各类教学活动。要求并至少满足以下2项条件。

(1)发表专业学术论文(知网可查);

(2)教改科研课题立项(校级、省级)或结题(署名前2名);

(3)参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仅限撰写人);

(4)参加陕西省高职院校学生技能大赛指导并获奖(署名前2名);

(5)参加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署名前2名);

(6)参加专业试题库建设(至少1门课程);

(7)参加省级教学能力比赛;

(8)参加教师技能大赛获奖;

(9)录制的在线课程被评为省级在线精品课程;

(10)参与在线课程录制并在平台发布,运维数据好;

(11)上学年学生评教成绩平均在85分以上。

参评“优秀教育工作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学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全面深化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2.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创新工作机制,密切联系群众,在学校教学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具有显著成绩。

(四)否决条件

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不得评为“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

1.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受到学校处分尚在处理期限内的;

2.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不满一年的;

4.一年内旷工累计达到七天的或经常迟到、早退的;

5.一年内病事假达到三十天及以上的(由于疫情校外隔离除外);

6.上年度被评为“优秀教师”的人员,原则上本年度不再参与评选,但业绩条件满足3项以者可参评;

7.教师被学生投诉者,且情况属实者,采用师德师风一票否决,不得参与评选;

8.存在其他不符合参评条件的。

四、推荐名额分配

(一)“优秀教师”的推荐名额如下:

思政处1人、基础教学处1人、工程系1人、医学美容系2人、医学技术系3人。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名额如下:

教务处1人、思政处1人、基础教学处1人、工程系1人、医学美容系1人、医学技术系1人。

五、相关说明

(一)各单位推荐校级优秀教师申报材料,并填写《西安海棠职业学院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见附件),于2022年9月9日,上午12:00前,上报教务处教务科陈琳琳老师处(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本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各教学单位及部门务必严格把关。

(三)上述“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仅为推荐名额,最终名额由学校根据各单位、部门上报材料最终审定。

附件:《西安海棠职业学院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教务处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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