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查找实验室安全漏洞,营造良好的实验环境,确保实验室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迎接教育厅领导进校检查。现对我院各类实验室进行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展期中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关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根本上杜绝事故隐患,确保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盯紧安全薄弱环节,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责任体系建设,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二、组织方式
1. 各教学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将工作总结情况报送教务处。
2. 教务处在自查自纠阶段完成后,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检查。
3. 教务处处对各教学单位上报材料及检查结果进行总结汇总,报学院稳定安全工作办公室。
三、工作安排
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对象为所有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5.11—5.13)
1. 各教学单位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整改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1),组织对所属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
2. 各各教学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3. 请各教学单位)5月14日前将《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电子版和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王雪芳钉钉。
(二)现场检查阶段(2022年5月18日)
教务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各教学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2022年6月)
1. 对于各教学单位自查自纠环节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整改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工作。
2. 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教学单位要在收到书面整改通知书1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
3. 对于自查工作敷衍了事,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将建议学院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追责。
教务处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