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今年是我国第37个教师节,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庆祝 2021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1〕2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激发教师对教学工作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鼓励教师在教学岗位中做出优异成绩,学院决定开展2021年度优秀教师评选与表彰活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我院从事教学工作,连续两个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含实训教师)均可参加优秀教师、教书育人楷模、师德标兵的评选。
二、评选名额
推荐比例控制在本单位专职教师人数的10%以内。
三、评选条件
本次的评选条件,原则上仍参照《西安海棠职业学院优秀教师评选管理办法》(附件2)的要求执行。只做如下调整和补充说明:
1.教学方面:本次评选主要针对长期坚持在教育教学的一线教师,课堂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教学评教(含学生和同行评教)良好(含)以上,近两年获得过省级教学竞赛奖。
2.科研方面:近两年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或主持完成校级及以上教研、科研项目。
3.评选原则:向一线教师倾斜宁缺毋滥,能反映教师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的品质在教育中的作用。
四、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接到通知后,请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推选优秀教师,并于2021年9月3日17:00时前,将推荐名单纸质版(附件1)及相关材料,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科,同时将电子版通过钉钉发送至王雪芳。
教务处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