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确保下一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现要求各教学单位对所管理使用的教学设施、设备仪器等进行彻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责任单位
1、各二级学院标准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电脑、控制台、多媒体电视、遥控器等)。
责任单位:医学技术学院、医学美容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2、各教学单位使用的计算机机房(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等)。
责任单位:基础教学科、经济管理学院
3、语音室设施,设备(控制台、耳机等)。
责任单位:基础教学科
4、各教学单位实验、实训室设备议器。(运行状况,使用是否正常,故障现象等)。
责任单位:医学技术学院、医学美容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注:4号楼多媒体大教室由医学技术学院负责)
5、1号楼多媒体大教室(投影仪、桌椅等)
责任单位:教务处教学科。
二、责任落实
各教学单位应指定专人对本单位教学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汇总,(有实训科长的由实训科长负责,无实训科长的由教学科长负责)责任落实到人,由于漏查等原因影响下学期正常使用的,责任由各教学单位主管领导负责。
各教学单位在期末结束时,必须将所有标准教室、机房、实验、实训室、多媒体大教室、语音室等房间钥匙留置于教学科并由专人负责,以便维修单位使用。
三、报送材料及上交教学用话筒及遥控器
1、各教学单位,请及时收集学期初在教务处教学科领取的话筒及标准教室多媒体遥控器,上交时必须保证上交话筒及遥控器完好。如有损坏各教学单位赔偿(遥控器无电池及正常老化除外)。届时教务处教学科派人当场验收。后附各教学单位话筒、摇控器领用清单(附件1)
2、各教学单位,于2019年6月20日(周四)15:00将检查结果(附件2)由各教学单位主管理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同时电子版材料通过钉钉平台工作请示(审批人员:主管领导-教务处处长-主管院长)抄送给帖晓瑛、张蕊、王雪芳。以便教务处及时与资产处联系,组织人员进行维修。
教务处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