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基础教学部、部门:
为深入贯彻《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全面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现就我院2015年及2016年上半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专业课学分转化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得少于8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培训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培训不少于56学时。
专业课学分转化办法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3〕61号)进行转化。要求每位进行专业学分转化的教师将相应的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装入档案袋上交备查。
二、工作安排
时间:2016年6月1日至6月9日
地点:教务处师资科(行政楼209)
联系人:许萌 电话:13772138166
刘宁 电话:18092038578
教务处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