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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6年04月18日 09:41   来源:西安海棠学院   评论:0 点击:

  各二级学院、各处室: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的通知》(陕教师办[2016]6号)文件精神
各二级学院、各处室: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的通知》(陕教师办[2016]6号)文件精神,请各部门通知2015年参加教师资格证岗前培训人员准备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在思源学院统一考试的暂不用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3纸型正反印制)、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在北方医院空腹体检)、2015—2016学年度教学计划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教师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任教课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未标明的表格及复印件均使用A4版面印制。相关表格会上传至QQ群,需自行下载打印。所有资料在4月17日(校周一)上交到教务处师资科(行政楼209)。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教务处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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