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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学生请销假制度
2022-04-12 16:12:43   来源:   评论:0 点击: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学生请销假制度


学生请假时,按请假时长分别由辅导员、二级学院学生科长、办公室主任、院长、学工部副部长和部长批准,除此之外,其余单位或个人无权批假。

一、学生请假流程

1、请假1天以内的(不过夜),由辅导员批准;
2、请假1天至3天内的(含3天),由辅导员、二级学院学生科长批准;

3、请假3天以上7以内(含七天),由辅导员、二级学院学生科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批准;

4、请假7天以上15天以内(含15天),由辅导员、二级学院学生科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院长批准;
  5、请假15天以上20天以内(含20天)的,由辅导员、二级学院学生科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院长审核后,报学工部副部长批准;

6、请假20天以上30以内(含30天)的,由辅导员、二级学院学生科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院长审核后,报学工部副部长、部长批准;

7、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的按休学处理;

8、因学校集体活动或校外比赛需要集体外出的由组织部门统一上报学校,经学工部部长审核、职业学院院长审批后二级学院依照名单办理。

二、学生请销假要求

1、学生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需提供(上传)家长或者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安全责任书照片(截图)。

2、学生假满返校后需到辅导员处销假。未进行销假的按旷课进行处理。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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