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与企业并行            科技与财富共赢

029-62283332


【通知6】关于开展“共享一米阳光·奉献一片爱心”活动的通知
2017年03月22日 16:45   来源:<a href='http://www.xahtxy.cn'   评论:0 点击:

各团总支、团工委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结合西海院团发【2017】1号文件有关精神,在我院广泛开展
各团总支、团工委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结合西海院团发【2017】1号文件有关精神,在我院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弘扬雷锋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我院青年学生关爱他人、关心集体、 奉献社会的热情,倡导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社会风尚。人行其善,物尽其用,让不用的旧衣物继续发挥它们的使用价值,积极帮扶生活有困难的家庭和孩子,使他们度过难关,感受到关爱和温暧。经院团委研究报院党委审批,决定在全院师生中开展以“共享一米阳光·奉献一片爱心”为主题的衣物捐赠活动,现将本次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共享一米阳光·奉献一片爱心
  二、活动时间
  2017年3月20日—3月23 
   中午12:00--14:00     下午16:00--19:00
  三、捐助地点
  临时捐赠地点:足球场西门、排球场门口
  固定捐赠地点:东区11号、12号、16号学生公寓楼前
                          西区6号、5号、3号学生公寓楼前
  四、活动对象
  职业学院全体青年学生
  五、活动内容
  开展以“共享一抹阳光·奉献自我·献爱心”活动,让更多青年学生把自己闲置衣物进行捐赠。
  六、捐赠旧衣物注意事项
  1、捐助衣物范围:大人、孩子旧衣服。男女不限。
  2、捐献物品种类不限,如衣服、鞋、被子、床单等:
  3、具体可以是:棉衣、羽绒服、绒衣、毛衣、外套、棉纱衣裤、保暖内衣、衬衣、长袖T恤、棉裤、毛裤、绒裤、牛仔裤、长裤、围巾、帽子、手套等。贴身衣物请不要捐赠。
  4、衣物请不要有破洞,不要有明显的污渍,扣子、拉链、鞋带必须完整无缺,鞋子尽量八成新以上。
  5、如果条件允许,旧衣物请消毒清洗干净后晒干。实在不能消毒的请一定要清洗后捐赠。
  七、捐赠衣物用途
  1、陕西省受灾地区及全国。
  2、陕西省贫困地区及全国。
  3、本次衣物的运输及分配由陕西爱心慈善超市发展中心负责。
 
  共青团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16日                     

上一篇:【通知7】关于开展第六届大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下一篇:【通知4】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的通知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