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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关于2015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通知
2015-10-11 09:35:06   来源:西安海棠学院    点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进行评审汇总的通知》(陕教贷办〔2015〕16号)文件要求,为切实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进行评审汇总的通知》(陕教贷办〔2015〕16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到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国家和学院的助学工作落到实处,现将2015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1、组  长:吕博
  2、组  员:郭鹏、谭军、李华光、樊乔生、王兴权、杨英、王智锦、李锋利、陈燕、马相臣、韦满余、王建军、石博、秦志春、马超、赵刚刚、郑志龙、王强强
  二、评审、监督机构
  (一)监督小组
  1、组长:郭鹏
  2、组员:谭军、李华光、樊乔生
  (二)评审小组
  1、组长:吕博
  2、成员:王兴权、杨英、王智锦、李锋利、陈燕、马相臣、韦满余、王建军、石博、秦志春、马超、赵刚刚、郑志龙、王强强
  (三)评选办公室
  1、业务负责人:郑志龙
  2、会议记录人:张天乐
  (四)投诉举报电话:
  1、82602179(学院办公室)
  2、82602239(党办)
  3、82602170(学生处)
  4、82604294(副院长办公室)
  三、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制度及办法
  (一)省教育厅
  1、《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3、《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4、《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
  5、《关于对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进行评审汇总的通知》【陕教贷办〔2015〕16号】
  (二)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1、《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
  2、《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3、《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与评选实施办法》
  4、《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
  四、评审、监督领导小组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进行评审汇总的通知》陕教贷办〔2015〕16号文件。
  2、严格按照《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和《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的规定。
  3、监督、指导、检查各二级学院落实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4、监督学院有关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5、未尽事宜参照《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岗位职责》。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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