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学风是一所大学的灵魂,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支柱。良好的学风是学校的宝贵财富。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大学学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养成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同时使学生完成自我人格的塑造。而考风考纪是学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防止学生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等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规定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考风考纪组织工作
学院成立以党委、分管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风建设及考风考纪工作的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学风建设及考风考纪工作。
学风建设及考风考纪工作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考前的学风建设及考试过程中对教师监考情况和学生考风考纪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学生作弊,检查人员要指导监考教师收集证据、准确填写考场记录和《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学生考试违纪情况登记表》,并于考试结束时交至考试中心。
二、加强宣传,积极开展学风建设及考风考纪教育工作
(一)全院要在平时加强学风建设的宣传,同时在考试之前加强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各班级要召开考风考纪主题班会,重申学院考试纪律和违纪处理规定,宣读、张贴学院处理作弊的文件,引导学生端正考风、遵守考纪、认真备考。特别要强调学生的违纪行为及其处分情况将在学生学籍管理平台如实记载,其信息会在较大范围内公布。
(二)在校园主要道路和考区悬挂学风建设及考风考纪宣传条幅标语,营造良好的学风及考试氛围。同时在校园网、广播站进行有效地宣传,为创造更加优良的学风及考试环境,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在教室黑板书写好宣传标语,并要落实学生对所负责教室的黑板宣传标语进行维护。
(三)各二级学院在考试前要通知所有学生:参加每场考试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没有办理或遗失两证的学生,必须持有学生所在各二级学院开具的证明,考试中心备案)。
三、认真培训,强化教师履行监考职责意识
(一)考试中心召开监考人员培训和动员会,对所有监考人员进行培训,规范教师的监考行为。监考人员要在开考前十分钟到达考场,对考场进行严格清场,宣讲考场纪律。考试前可以通过平移、对调等多种方式临时调整考生座位。考试开始后核查学生身份,对没有携带证件的考生在不能确定其身份的情况下不予考试。
(二)未经考试中心同意,监考人员一律不得让他人代替监考。
(三)监考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责任。考场出现违纪作弊现象,监考人员有责任有义务进行制止,不能视而不见、置之不理、隐瞒不报。由考风考纪检查组人员发现学生作弊的考场监考人员和未按规定履行监考职责的监考人员,将予以写实性通报并根据实际情况处罚100-300元。
四、严肃考纪,建立学生违规及时处理机制
(一)考场有学生考试违纪或作弊的,监考人员应在《考场记录表》上详细记录学生违纪或作弊具体情节和情况,同时尽量掌握学生违纪或作弊证据。监考人员要当场发给违规考生《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学生考试违纪情况登记表》。
(二)《考场记录表》上要求学生对违纪或作弊情况进行签名确认。学生不签名确认的,两名监考人员可直接进行认定。《考场记录表》须于考试时交至教务处。
(三)教务处将依据《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和《考场记录表》、《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学生考试违纪情况登记表》中的记录事实对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学生进行处理,并于次日在考场入口处及时张贴相关处理决定。
学风建设及考风考纪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需要各方的努力、支持和配合。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要把加强学风建设及考风考纪工作作为培养良好学风的大事来抓,把相关要求宣传到位、落实到位、贯彻到位,确保考试的严肃、公平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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