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委”)是在院党委和团省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的群众性组织,负责全院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学生社团管理等工作。
团委书记职责
团委书记是团委工作的主要组织者,接受学院党政和院团委的领导,全面负责主持学院团委的各项工作。
1、认真传达上级指示,贯彻上级决定;
2、负责向院团委、院党政汇报情况,请示工作;
3、负责主持制定团委工作计划、总结,并组织开展学院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4、督促团支部做好工作计划和总结工作,建立和健全团支部建制,培养选拔团干部;负责指导各团支部开展团的活动;
5、召开各种团的会议,对团员进行表扬奖励或批评处分及新团员入团,超龄团员退团的审批;负责处理团员违纪事件;组织开展各种团内评优及推优入党工作;
6、同各委员保持密切的联系,掌握他们的思想、学习、工作业务情况,督促和帮助各委员完成自己的工作;
7、带领委员们搞好团支部的管理,掌握团干部和团员的思想状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保证团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支部;经常深入团员青年中,分析团员青年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8、指导帮助院学生会开展工作;与其他兄弟单位团组织建立广泛友好的联系;
9、加强学院社团的建设,打造学院特色品牌社团;
10、完成上级团委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团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1、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协助院团委书记策划、指导、组织和实施学院的团学工作;
2、协助书记做好基层团组织建设、团员(干)的日常教育管理、培训、团内评优及其他日常工作;
3、分管直属团学组织学生骨干的选拔、培养、考评工作;
4、指导院团委宣传部门微信运营和网络宣传员队伍建设,加强与宣传单位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宣传共青团工作;
5、负责制定并实施全院学生社团发展规划,负责全院学生社团活动的审批、管理;
6、完成书记和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书记因公外出,受书记委托代行书记职责。
团委指导老师工作职责
指导大学生中医美容研学社工作,每周给研学社学生按时上课并组织各类活动及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