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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2015届春季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的通知
2014年07月11日 10:30   来源:西安海棠学院   评论:0 点击:

陕中医2015届毕业学生:  我院陕中医2015届春季成人高等教育预毕业学生,2015届毕业生电子注册照片已上网,根据省教育厅学籍管理工作安排
陕中医2015届毕业学生:
  我院陕中医2015届春季成人高等教育预毕业学生,2015届毕业生电子注册照片已上网,根据省教育厅学籍管理工作安排,为确保我院2015届春季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的毕业信息与学生本人一致,为不影响2015届春季成人高等教育学生顺利毕业,请学生认真核对相关学籍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院陕中医2015届毕业学生于2014年9月01日前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核对本人基本信息。
  二、学籍信息以当年录取信息为准,原则上不允许修改信息。如确需要修改学籍信息的学生,请将相关证明材料于2014年10月01日前上交至继续教育与国际合作交流处。过期将不予处理。证明材料缺失或不全者导致学籍信息无法修改的责任自负。
  三、修改信息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政治面貌、专业名称、民族、图像等基本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不能同时更改。
  四、修改信息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属于入学当年招生过程填涂、录入错误的。需提供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附考生当年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 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申请书。
  (二)属于学生在校期间变更的。需提供:
  1.户籍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民户籍信息更改证明(注明申请更改信息的时间、原因或理由,本人照片及发函单位固定联系方式等,加盖户籍专用章、户籍民警专用章)。
  2.更改信息前后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更改姓名应在户口本曾用名一栏注明原姓名)。身份证原件丢失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要有被更改人照片并加盖户籍专用章和户籍民警专用章)。
  3.学生电子档案照片打印件(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一份。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792412829

  继续教育与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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