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决定2010级三年制中专学生毕业证发放工作确定如下:
一、所有参加校企合作实习的学生由学校和企业进行实习结业认定,合格者颁发毕业证书。
二、无实习鉴定的学生一律不予颁发毕业证书。
三、毕业证领取要求:
领取毕业证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实习鉴定(已交除外),原则上不允许带领。如有个人重大健康原因确不能到校领取毕业证,由学生本人提出委托申请,附身份证复印件,学生家长同意书,相关医院证明材料,经谢校长同意签字后方可领取,委托代领毕业证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学生自己承担。
未缴清学费的学生须清费后方可领取毕业证。
本次毕业证领取时间为:2013年8月15日至8月2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为期五天。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再发放毕业证书。
毕业证领取审核地点:招生办大楼二楼201。
四、毕业证领取流程
在职校招生就业科领取循环单,并交实习鉴定。
在学生科进行核实信息并交回学生证等证件。
在财务室核实缴费信息。
教学科审核成绩是否合格。
校领导审核。
领取毕业证(202)。
需转党员档案的到党委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行政楼五楼)。
注:请各位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领取毕业证,以便证书发放工作有序进行。
西安海棠美学职业学校
201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