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二级学院:
因学院医美实训楼北广场需要经常举办各项大型活动,经院务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取消医美实训楼北广场停车场,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自2019年10月14日起,取消医美实训楼北广场停车场,请在医美实训楼停车的教职员工于今日17:30后将车辆挪至其他停车场;
2.学院新增北门外停车场,保卫处已规划好停车位。请在北门外停车的教职员工自南门驶入,从学院北门内驶出北门外停车;
3.自2019年10月14日起,保卫处开始将全院停车位重新规划,需要在学院内停车的老师严格按照停车位白线停靠,不许随意乱停;
4.明确校园停车场:(1)南门外停车场 (2)南门里停车场 (3)行政楼停车场 (4)招办楼北侧停车场(5)综合楼北侧停车场(包含西侧) (6)医学技术实训楼停车场(7)10号楼停车场(8)北门外停车场;
5.本次重新划分停车场后,请各开车上班的老师按照相关要求在指定地点停车,一经发现违停、乱停、占用车位的现象,学院保卫处将会按照《学院车辆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