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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四期党课培训班的通知
2012年02月27日 11:40   来源: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宣传处      评论:0 点击:

中共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委员会党校关于举办第十四期党课培训班的通知各党支部: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一条:“基层党委要
 

中共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委员会党校

关于举办第十四期党课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一条:“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的要求,为加深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章》以及党的基本知识的理解,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主义道德素质,确保组织发展的质量,更好的发挥入党积极分子在各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学院党校决定:举办第十四期入党积极分子党课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未参加党课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

2、参加过第十三期党课培训班,但培训期间学习时间未达到40课时的。

3、机关各党支部,以及各二级学院教工党支部对已递交了申请书的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可推荐其参加党课培训。

4、各级团组织、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的优秀学生干部,由院团委和各二级学院团组织向所在党支部推荐,党支部应充分考虑团组织意见,确定参训人员(参加培训的优秀学生干部,计算在所在党支部名额之内)。

二、名额分配

根据各二级学院及职业学校提供的学生在册学籍人数,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学院名称            名额分配

1          医学院                80

2          中医美容学院          70

3          管理学院              30

4          美学职业学校          10

三、推荐条件

1、推荐参加党课培训的教工,应符合以下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令,无违法犯罪行为,遵守校规校纪,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没有受过纪律处分。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踏实苦干,成绩突出,尊重领导,顾全大局,维护稳定,有奉献精神。

2、二级学院各党支部推荐参加党课培训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积极申请入党,向党组织靠拢。学习刻苦,成绩良好,热爱集体,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自觉维护学院的稳定和安全。无欠费,无挂科,无夜不归宿等违纪、违规行为。

3、各二级学院学生党支部在确定推荐对象时,应听取班主任及本班同学意见。

四、培训方式

1、相关领导讲授党课。

2、自学党章和十七届六中全会文献。

3、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和思想汇报。

4、进行考试和考核。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本人在学习培训期间的学习态度、考勤、纪律等表现占20%;个人心得体会、学习收获占20%。考试、考核综合成绩及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五、培训时间

2012229315,每天下午16:0017:30229为开学典礼时间为16:20分—17:20

六、培训要求

1、各党支部接通知后,按要求推荐参训学员,并于2012228下午1730,将参训学员纸质名单(两份)和电子版报党委办公室(行政楼206室),同时办理相关手续。  

2、各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参训学员按时到课学习,不得迟到、早退,请假、缺课。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须向所在党支部递交书面请假条,由党支部书记签字同意后,报党委办公室批准备案。参训学员上课前,需在3号教学楼学术报告厅前签到。

3、参训学员带笔记本,做好笔记。

4、结业前,每个学员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学习实际,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重点反映个人通过培训学习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以及今后如何严格要求自己,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不少于1000字)。

 

附:第十四期党课培训参训学员考勤表

                          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第十四期党校培训课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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