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院网站和校报的信息来源,及时报道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所开展的各项活动,及时宣传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营造昂扬向上的工作氛围和良好的育人环境,有效推动学院的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队伍组建及管理
(一)各部门和各二级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至少推选1名教职工为本单位通讯员。
(二)各部门应将通讯员名单报学院宣传处备案。如该通讯员调离本单位,应及时调整人员,并报宣传处备案。
(三)宣传处为通讯员队伍的主管部门。
二、通讯员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较好。
(二)工作责任心强
(三)热衷于通讯员工作。
(四)有一定的文字水平,能够撰写新闻稿件和宣传文章。
三、通讯员的工作职责
(一)围绕学院和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及时提供重要新闻线索,如教学、科研、学术交流、招生、学生管理、后勤保障,以及师生活动等。
(二)负责对本单位先进人物或重要事件的采写与报道。
(三)针对某些事件、现象发表适合校报、校园网络的评论文章。
(四)负责更新和维护本单位的专题网页,及时上传新闻及公告。
(五)负责推荐、收集、报送本单位师生员工的优秀稿件。
四、奖励制度
通讯员提供或推荐的新闻稿件、线索、图片均登记造册,由宣传处记录稿件数量、质量及刊用情况,作为考核评比的依据。
(一)周量化:每周每单位报送新闻通讯稿件不得少于1篇,网页新闻上传数量每周不少于2篇,即时新闻应在次日上午10:00前报送宣传处,通讯稿视情况报送。
(二)月考核:新闻通讯稿件报送情况实行月通报制,每月的稿件汇总结果将与部门量化考核直接挂钩,考核结果报送董事长办公室、冯院长办公室和党委办公室。
(三)学期小结:学期末,宣传处将新闻通讯稿件汇总情况进行公示,总结推广好的经验,通报表扬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四)年度总评:通讯员及部门新闻通讯工作业绩,将作为年度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依据之一。宣传处将综合考虑单位领导的重视程度、全年发稿数量、新闻作品的影响力等因素,按10%的比例评选“新闻通讯先进单位”和“优秀通讯员”予以表彰奖励。
(五)积分制:各单位每报送1篇新闻稿件积1分,被学院官方网站采用的积5分,被校报采用积10分。
(六)稿酬制:凡在《西安海棠学院报》和校园网主页“校园新闻”栏目中刊登的新闻稿件均享受一定稿酬。参考标准为:
1、《西安海棠学院报》的稿酬标准原则上为:500字左右的文章5-10元/篇,新闻图片5元/张。
2、学院官方网主页校园新闻稿酬标准原则上为3-5元/篇,新闻图片1元/张。
3、院报和网站刊登相同的文章和图片,只享受报纸稿酬标准。
五、稿件内容与要求
(一)新闻稿件类别:消息(即时新闻)、通讯(人物通讯和事件通讯)、报告文学、新闻评论等。
(二)稿件要求:主题鲜明,文笔通畅,内容充实、生动,思想性、时效性和可读性强。新闻稿件务求真实,名称、时间、数字等要核实准确。
(三)报道范围:稿件以报道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的新闻事件和新闻人物为主;对教学科研、校园文化和校园生活事件可以通讯的方式进行报道;欢迎对校园的热点问题进行评论。
六、投稿方式
新闻稿件须注明撰稿人姓名、发布单位、发布日期,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名后,由通讯员报送院宣传处(侯月瑞老师处)。
七、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对通讯员的选拔、培训,并负责日常通讯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二)宣传工作是一项外树形象、内聚人心的重要工作。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意识,广泛动员,政策激励,选好通讯员,并引导教职工和学生积极参与,切实加强通讯稿的报送工作。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2012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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