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为使往届毕业生毕业证清发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证领取范围
所有往届获得学历证书但未按时领取毕业证的学生;
二、毕业证领取相关要求
1.领取毕业证时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原则上不允许代领。如因个人重大健康原因确不能到校领取毕业证的,由学生本人提出委托代领申请,附身份证复印件、学生家长同意书、相关医院证明材料,经二级学院院长同意签字后方可领取。委托代领毕业证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学生自己承担。
2.未缴清学费的学生必须清费后方可领取毕业证。
3.本次毕业证领取时间为:2014年4月7日至2014年4月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学院校周六及校周日除外)其他时间不再发放毕业证书。
4.毕业证领取审核地点:教务处学籍科(行政楼二楼学籍科)。
教务处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