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完善学生学籍档案,现将《关于我院2009级五年制统招学生填写学籍表的通知》下发至各二级学院,请各二级学院组织本院学生认真填写相关内容。要求如下:
一、凡属我院2009级五年制统招学籍(已在学信网注册学籍)的学生均要求填写学籍表。
二、必须使用黑色中性笔或者黑色、蓝黑色钢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填写相关内容。填写内容必须规范、完整。
二、学生填写完毕后请各班辅导员务必认真检查是否规范、符合要求。无误后于6月15日之前交至教务处学籍科核查完毕后在教务处盖章,盖章完后交回学籍科。
三、学籍表一式两份。学籍表由各班辅导员统一在学籍科领取后下发至学生。请假或不在校学生请联系各二级学院学生科办理填写学籍表事宜。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3年6月2日
上一篇:关于未参加陕西中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毕业前考试的通知
下一篇:2013年世界中医美容大会征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