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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院教职工中开展“我与海棠的故事”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2014-05-16 17:17:38   来源:西安海棠学院    点击:

两院一校一中心全体教职工:  按照王卓理事长的安排,在全体教职工中开展爱我海棠、为海棠做贡献主题教育活动。为展现海棠学院良好的办学
“两院一校一中心”全体教职工:
  按照王卓理事长的安排,在全体教职工中开展“爱我海棠、为海棠做贡献”主题教育活动。为展现海棠学院良好的办学形象,展示海棠人的精神风貌,增强教职员工的荣誉感、归属感,激发教职工团结奋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决定在全院教职工中开展“我与海棠的故事”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文时间
  2014年5月15日—6月8日
  二、征文内容及要求
  1.征文以“我与海棠的故事”为主题,或记叙学院关心、帮助教职员工的感人故事,或讲述教职员工为学院发展谏言献策、尽心竭力的事例,或记录自己在海棠学院的成长、发展历程……讲述自己与海棠学院的点滴故事,表达感恩之心、爱校之情,弘扬正气,传递正能量。
  2.文章题目自拟,除诗歌外,其他体裁均可,字数3500字以内。
  3.征文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
  三、评选及奖励
  1. 本次征文活动,党委宣传部将组织专业评委评选出10篇获奖作品给予奖励。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名:授予证书和奖金1500元
  二等奖2名:授予证书和奖金1200元
  三等奖3名:授予证书和奖金1000元
  优秀奖4名:授予证书和奖金600元
  2.获奖作品将在海棠学院官方网站登载,同时在学院广播播出。
  四、其他要求
  1.开展征文比赛活动是全院深入开展“爱校、兴校”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组织本部门教职员工参加征文活动。
  2.职业学院各职能部门、技师学院和技能鉴定中心参赛作品原则上不少于2篇,美学职校和职院各二级学院参赛作品原则上不少于5篇。
  3.各单位请于6月8日前将征集到的作品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1092494284@QQ.com。来稿请注明单位和部门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联系人:罗丹娜
  联系电话:029—82602125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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