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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 义不容辞
2020-04-13 16:57:26   来源:    点击:

2020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那么,在这个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请跟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关于国家安全的那些事吧!

一、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二、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2020年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至此,我国国家安全领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领域。

三、“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四、什么是12339?

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五、我们应当履行哪些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国家安全,你我相关。

一起来当国家守卫者!

 

(编辑/杜竟菁  审核/郁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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