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海棠学院学术管理委员会对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置进行了新的调整。 去年教育部发布实施了《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近日,西安海棠学院学术管理委员会对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置进行了新的调整。
去年教育部发布实施了《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其中就高校学术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及运行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西安海棠学院学术委员会秉持着“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精神,对委员会2015年的工作做出了相应调整。
据了解,此次调整通过增加资深教授成员、吸纳优秀青年教师,深入调动各二级院领导成员、发动各二级院骨干力量,在社科、管理、医学、医学美容四个领域成立了专业小组,从而使西安海棠学院学术管理委员会成员在学科专业和年龄层次上更加具有代表性,对教师、科研人员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予以了高度重视。同时,通过将督学工作单独划分为一个新的科室,重点加强,强调了学术管理委员会在专业建设、教学计划、科研方案、学科评价等学术事项中的推动作用,从而促进西安海棠学院的学术建设和发展。
此外,本次调整还进一步加强了西安海棠学院教务处和学术管理委员会部门间的紧密配合,在学院领导的带领安排下,促进学术与行政间的相互沟通、彼此支持,从而有利于学术管理委员会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新的一年,学术管理委员会将从实际工作经验出发,探索治学途径 勇于改革创,逐年完善工作,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西安海棠学院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文/韩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