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在各个区域岗位上工作的毕业生领取毕业证,学院现决定为学生派送毕业证及相关材料到每一位学生手中,请以下名单中同学自审是否符合毕业证领取相关要求,如未符合,请提前准备,按要求交于相关部门审核,领证前将相关资料交于负责派送毕业证老师处。
派送材料包含:毕业证原件、报到证原件、学籍档案、户籍卡。毕业证发放相关要求:
1、交清三年学费。如有欠费的学生请将所欠费用于2012年7月20日前将所欠费用交至财务处
(可采取汇款方式, 户名: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账号:2701042301201000011684 开户行:狄寨信用社 请将汇款凭证保留好)。
2、所有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如有需要清考的学生届时发证老师会将试卷带至各个实习地区统一组织考试;
3、上交毕业论文并且成绩合格。如毕业论文不合格或者未交的学生届时请将电子版与纸质版交于发证老师处审核(后附毕业论文不合格学生名单);
4、向发证老师退还学生证等各类证件原件,凭公物押金单据原件退还公物押金;
5、各地区派送具体时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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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 送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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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 送 路 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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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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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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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长春——沈阳——北京——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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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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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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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浙江——江苏——福建——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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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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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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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湖南——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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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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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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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济南——河南——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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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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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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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云南——重庆——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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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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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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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甘肃——宁夏——内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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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工作岗位上的同学们耐心等待,现将工作在各个区域学生名单予以公布如下:
附:毕业论文未交或论文不合格学生名单.doc
各个区域学生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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