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稳〔2012〕5号
各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禁毒办《关于做好“全民禁毒宣传月”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陕公传发〔2012〕591号)要求,为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全民禁毒宣传月”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禁毒教育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学校作为禁毒教育主阵地,更是任重而道远。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增强做好“全民禁毒宣传月”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围绕《2012年全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深入宣传普及《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师生的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和禁毒意识,进一步净化校园环境。
二是精心组织形式多样的禁毒教育。各地、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广播、专栏、橱窗、校园网、校园之声等载体的宣传教育作用,组织在校学生开展禁毒知识竞赛、禁毒手抄报、模拟法庭、自护教育、参观戒毒所等多种形式的禁毒教育,广泛宣传毒品的社会危害及禁毒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学生都能深刻认识毒品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自觉抵制、远离毒品,增强禁毒、防毒意识。
三是及时报送“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总结。各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全民禁毒宣传月”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于6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省教育厅稳定安全办公室。
联系人:巩建朝 电话:029—88668630
邮 箱:
jytwdb@163.com
陕 西 省 教 育 厅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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