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院领导、二级学院、机关各处室:
根据国务院2016年节假日放假的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现将2016年清明节假期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2日、3日、4日三天放假,即校周日、周一、周二(社会周六、周日、周一)。4月1日之前正常上班,4月1日下午17:00起假,4月4日17:00收假。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工作和值班,安排好学生的离校返校和安全管理事项,教务处安排好调课工作。
2、院办和行政值班室安排好值班,加强假期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假期安全稳定。
3、学院值班领导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保持24小时在岗在位,通信畅通。中层以上干部离开西安100公里以上的要向院办备案。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办公室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