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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美丽海棠·我的梦”班歌比赛通知
2016-03-23 21:11:08   来源:西安海棠学院    点击:

  西海院团发【2016】6号各团总支、团工委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丰富在校青年学生的课余生活,增强青年学生的爱校意识
  西海院团发【2016】6号
 
各团总支、团工委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丰富在校青年学生的课余生活,增强青年学生的爱校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展现我院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经院团委研究决定报院党委审批,决定在我院开展第二届“美丽海棠·我的梦”的班歌比赛,班歌是班级友谊、力量、责任感、荣誉感、自豪感的体现,更是一种班级文化。现将本次活动的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魅力海棠·唱响青春
  二、活动对象
  西安海棠学职业学院各教学班
  三、活动时间及方式
  本次班歌比赛的开展方式为预赛+决赛,总活动时间为2016年3月27日——4月30日
  1、预赛时间:2016年3月27日——2016年4月27日
  预赛地点:各团总支自行组织
  2、4月28日下午16:10分,各参加决赛队伍的代表由各团总支书记进行组织,统一至院团委办公室进行抽签,确定参赛序号;
  3、决赛时间:2016年4月30日(校周二)
  决赛地点:学院一号大厅前
  四、参赛作品要求
  1、各参赛队伍只能报送一首歌曲,每只歌曲的时间为5—8分钟、可配1至2名领唱;
  2、各单位参赛曲目(红歌慎选)要积极健康、向上,结合学院特色可自编、自演,例如:海棠花,并重点突出热爱学院、热爱班级、热爱集体;
  3、各参赛单位要求服装统一、队伍整齐,要有合唱队形和上下场队形,突出队形的层次感;
  4、参加比赛的班级尽量保证全员参与,工作人员会根据各班出席情况进行打分,全班保证2/3以上人员出席可得满分。
  五、评分标准
  见附件1
  六、奖项设置及各单位参赛名额
  1、冠军1个、亚军1个、季军1个、优秀组织奖1个、精神文明奖2个;
  2、各参赛单位参加总决赛的名额,院团委根据预赛进行的实际情况进行,另行通知;
  七、活动要求
  1、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工委及相关单位应着重重视本次大合唱比赛,积极组织好本单位预赛;
  2、各参赛单位请于4月28日中午12点将参赛单位回执单(见附件2)及参赛班级信息上报至团委办公室樊杰老师处,电话为:15289358815
  附件:
  1、《西安海棠职业学院第二届“美丽海棠·我的梦”班歌比赛评分标准》

  2、《西安海棠职业学院第二届“美丽海棠·我的梦”班歌比赛参赛回执单》


 
  院团委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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