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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评选命名工作的通知
2016-11-16 12:05:16   来源:西安海棠学院    点击:

各处室、二级院:  为进一步深化拓展岗位学雷锋活动,推进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按照省委高教工委有关通知要求,我校将开展2016年度学雷锋活

各处室、二级院:

  为进一步深化拓展岗位学雷锋活动,推进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按照省委高教工委有关通知要求,我校将开展2016年度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评选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命名原则

  评选命名要突出岗位学雷锋,着重体现做好“八小时、手上事”,立足岗位踏实工作、奉献爱心、做出贡献。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的基本原则是“六个有”:有学雷锋工作专项部署、有明确活动项目、有广泛社会参与、有浓厚文化氛围、有先进模范人物、有一流工作业绩。岗位学雷锋标兵的基本原则是“五自觉”: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践行雷锋精神、自觉投身本职工作、自觉提升工作本领、自觉提高道德修养。
  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评选命名不包括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团体及个人。

  二、评选命名标准

  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要从学校的教学、管理、科研、服务等基层单位中产生。在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上,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应是具备组织领导有力,坚持常抓不懈,业务工作成绩突出,学雷锋活动扎实深入,有良好的整体形象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的基层单位。岗位学雷锋标兵应是具备思想政治坚定,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传承雷锋精神,爱岗敬业、积极进取,热心公益、乐于奉献,取得显著成绩、作出重要贡献,具有社会美誉度和影响力的个人。

  三、评选命名程序

  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评选命名工作,要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广泛参与,认真听取师生员工意见建议。各单位推荐的示范点和标兵事迹材料需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后上报党委宣传部。各单位上报的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择优报送。

  四、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把握标准和程序,严肃评选纪律。要把评选命名工作与日常学雷锋活动结合起来,相互融入,互相促进,以评促学。要广泛发动师生员工学雷锋、做雷锋,以实际行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各单位推荐一个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或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材料主要包括①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推荐表(附件1)或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表(附件2);②推荐上报对象15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介绍材料。全部材料请于2016年11月18日15:00前报校党委宣传部,同时将推荐表及事迹介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ahtxyxcb@163.com上。

  3.各部门将开展岗位学雷锋活动好经验好做法、评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及时报校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杜竞菁联系电话:029-82617099

  附件:  1.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推荐表
               2.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表

 

  党委宣传部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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