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级护理专业毕业生: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为使13级护理专业毕业生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领取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范围
2016年参加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生三年制/五年制统招学生。
二、具体要求
1.领取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则上不允许代领。如因个人重大健康原因确不能到校领取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由学生本人提出委托代领申请,附身份证复印件、学生家长同意书,代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代领。委托代领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2.领取时间
2016年10月8日—2016年10月18日(上午8:30至11:50;下午14:00至17:50),剩余合格证明将同护士资格证一并发放。
3.领取地点
学院1号教学楼(原3号教学楼)3306学生科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61866540,负责老师:葛老师
医学技术学院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