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与企业并行      科技与财富共赢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2016年收费、退费标准
2016-06-05 09:48:22   来源:西安海棠学院    点击:

    我院学费于2016年4月7日经陕西省物价局备案、核准。  一、学费  1 国家计划内三年制高职专业:医学美容技术、护理学费9000元
  
  我院学费于2016年4月7日经陕西省物价局备案、核准。
 
  一、学费
  1.国家计划内三年制高职专业:医学美容技术、护理学费9000元/学年/生,其它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生;
  2.国家计划内单招专业:医学美容技术、护理学费9000元/学年/生,其它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生;
  3.国家计划内五年制高职专业:高职五年制统招前两年5000元/学年/生,后三年按升入大专当年三年制高职学费标准执行
  4.国家计划外成人统招专业:医学美容技术、护理7000元/学年/生,其它专业6000元/学年/生。
 
  二、住宿费
  1.八人间:1300元/学年/生
  2.普通四人间:1600元/学年/生
  3.高端四人间:2400元/学年/生
  4.普通三人间:1900元/学年/生
 
  三、退费
  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陕价行发【2005】148号文规定:
  开学前申请退学并经学校同意的,学校应退还收取的全部学费、住宿费。
  开学后申请退学,按学期收费的,1个月以内核退70%的学费、住宿费;1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核退50%,2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核退40%;超过3个月的不再退费。
  开学后申请退学,按学年收费的,1个月以内核退85%的学费、住宿费;1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核退75%,2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核退70%;超过3个月到下学期一个月以内核退50%;超过第二学期3个月以内核退20%;超过第2学期三个月以上的不再退学费。学期、学年收费应严格按照收费公示牌内容执行。

上一篇: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关于按时归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金和利息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17届毕业生数码信息采集通知

分享到: 收藏
频道本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