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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的工作通知
2017-05-02 17:26:06   来源:西安海棠学院    点击:

机关各处室、院团委、各二级学院、创业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
机关各处室、院团委、各二级学院、创业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陕西省教育厅下发了《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省级复赛有关事项的通知》(陕高〔2017〕120号),专门安排了省级复赛的有关事项。陕西省复赛的各项工作已于3月份正式启动,4月17日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召开了推进会和第一期骨干教师培训会,4月25日—27日在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举办第二期骨干教师培训班,我院分别安排了人员参会。
 
  省教育厅明确要求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成立由主管教学工作校领导任主任,教务部门牵头,学生、团委、科技(科研)、就业创业、财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校级初赛组织委员会,做好校级初赛组织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大赛组委会的要求,我院教务处已于4月14日上报了校赛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动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的开展,争取在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更加优异成绩。学院已决定启动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工作。为落实好此项工作,院领导决定由教务处牵头,学院机关各部门共同参与完成校赛组织工作,现将有关校赛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把大赛作为我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主动服务陕西经济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成立了校级初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领导和协调,成立海棠职业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组织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我院创新创业大赛活动。
 
  主任:王景洪
 
  副主任:房宪俊
 
  成员:李峰利、卢兆葶、石博、马敬涛、尚海洋、吴继东、戴建国、王建军、马相臣、张晓妮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主要负责大赛的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房宪俊
 
  副主任:张建利
 
  成员:张蕊、高珊、王雪芳、王江华、王雅台、常媛媛、郭文君、刘海燕、陈琳琳
 
  联系人:张建利(13379073069);张蕊:18291939481
 
  四、参赛内容要求
 
     参赛项目要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参赛项目主要包括: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涉及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我院学生层次和专业特点大赛设创意组和就业型创业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为我院在校生(不含在职学生)。
 
  就业型创业组赛条件: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2017年3月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大赛参赛对象须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二级院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六、比赛规则及评审要点
 
     (一)参赛报名(4—5月)
 
       初赛必须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截止时间不得晚于5月31日。
 
  (二)名额分配及比例
 
     我院院级初赛项目按照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18‰的比例组织学生参赛(即每1000名学生应至少有18个参赛项目)确定参赛项目。根据省组委会分配的项目数量,择优遴选出我院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直至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
 
     (三)材料提交及要求
 
     参赛材料为《项目申报书》(从报名平台下载)、《项目计划书》、一分钟展示视频、项目展示及答辩的PPT文件。实践组和已注册企业的创意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参赛材料请于5月31日前以电子版形式通过报名平台提交组委会。《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
 
     (四)评审赛制
 
     院级初赛采取分组答辩制
 
     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每个项目答辩时间5分钟,回答问题3分钟。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五)评审指标
 
     创意组评审指标与分值比例
 
     创新性(占比50%)。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不鼓励模仿。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
 
     商业性(占比30%)。在商业模式方面,强调设计的完整性与可行性,完整地描述商业模式,评测其盈利能力推导过程的合理性。在机会识别与利用、竞争与合作、技术基础、产品或服务设计、资金及人员需求、现行法律法规限制等方面具有可行性。在调查研究方面,考察行业调查研究程度,项目市场,技术等调查工作是否形成一手资料,不鼓励文献调查,强调实地调查和实际操作检验。
 
     团队情况(占比10%)。考察管理团队各成员的教育和工作背景、价值观念、擅长领域,成员的分工和业务互补情况;创业顾问情况;意向合作企业及其与本项目的关系,团队是否具有实现这种突破的具体方案和可能的资源基础。
 
     带动就业前景(占比10%)。综合考察项目发展战略和规模扩张策略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预判项目可能带动社会就业规模。
 
  七、初赛奖项设置
 
     学院初赛设置项目团队奖:一、二、三等奖,设奖数目占参赛项目数的50%,其它参赛项目获优胜奖;同时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二级院优秀组织奖,各类奖励的具体事宜按大赛组委会奖励办法执行(另行制定)。二级院组织情况和获奖情况将纳入单位年度教学工作考核。
 
  八、初赛工作流程
 
     1、4月10日启动初赛流程,召开各级各类有关人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和参赛的有关要求,成立校级初赛组委会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在全院师生中开展宣传教育。
 
     2、初赛报名:各二级学院负责动员及组织在校学生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报名,时间4月11日---5月30日。于5月31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校级初赛指定邮箱。
 
     3、召开赛事工作讨论会:4月中旬计划在学院会议室组织召开有关大赛的第一次研讨会,对参赛项目和比赛要求进行论证;5月中旬召开第二次研讨会。
 
     4、组织校级初赛:6月15日-6月16日在学院,对本院报名的参赛项目组织初赛,遴选出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
 
     5、复赛报名:6月19日-6月30日,学院组织初赛遴选出的优秀项目,在指导教师的辅导下完善更新项目材料后,到大赛报名平台提交修改更新版的参赛材料,等待推荐参加省级复赛。
 
  九、工作要求
 
  全院师生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鼓励并支持学生申报。学院机关各处室、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泛宣传发动,严格规范、精心组织,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每个项目组要配备1-2名指导教师,有条件的项目组可以聘请校外教师担任兼职指导教师,保证赛事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同时,要以此次比赛为契机,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就,积极推进我院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我院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各二级学院、社团组织、创业学院的参赛情况,教师指导参赛情况等都将纳入年度考核工作中。

 
  教务处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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