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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毕业生毕业信息核对的通知
2017-04-18 15:43:11   来源:    点击:

2017届毕业生:  根据学院关于毕业生毕业证办理相关工作要求,为保证2017届学生毕业信息的准确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核
2017届毕业生:
 
  根据学院关于毕业生毕业证办理相关工作要求,为保证2017届学生毕业信息的准确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核对对象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2017届毕业生(2014级三年制统招、2012级五年制统招)
 
  二、信息核对内容及程序
 
  2017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2014级三年制统招、2012级五年制统招)学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籍信息,对于关键字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名称、学制、入学日期、本人图像等)是否与本人现在使用的信息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且需要修改的,需学生本人提供合法性证明材料,最后将由学院教务处统一报送省教育厅进行审批。
 
  三、信息核对要求及截止时间
 
  (一)学籍信息核对
 
  1、此次信息核对结果将作为学生毕业信息,为保证顺利毕业,请逐项认真核对本人信息。
 
  2、请学生本人认真核对个人学籍信息,信息有误的学生请及时将错误信息截图发至邮箱307624726@qq.com,并标明错误项信息。由于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反馈任何信息者,一律视为所有信息准确无误。网上核对反馈结果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
 
  3、错误信息证明纸质材料上交时间:2017年5月15日下午5点之前。地点: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务处学籍科办公室(行政楼2楼)。由于学生本人提交证明材料不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导致毕业信息不能及时修改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教务处概不负责。
 
  *4、学历信息一经上传,不再进行任何修改。
 
  (二)毕业图像信息核对
 
  学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图像信息校对模块核对本人毕业图像。
 
  1、图像信息正确按确认提交,未提交者系统将会显示未校对,直接会影响学生毕业证办理。
 
  2、毕业图像信息如有错误,先由学生本人提出修改申请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经辅导员、二级院学生科、二级院院长、学生处、教务处签字同意后,学生本人前往教务处学籍科办理修改事宜。办理修改图像信息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15日17:00点,过期将不予办理。
 
  3、毕业图像未采集的学生请及时联系当地新华社进行毕业图像补拍。截止2017年5月30日仍未进行图像采集的学生,根据教育厅学历注册相关规定,将不予进行学历注册。
 
  附:学生信息修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属招生报名过程中填涂、录入错误的。
 
  在高考报名信息采集时,因考试学籍信息填涂或者录入错误,未能及时更正,使用错误信息参加高考,报到入学后申请变更者,提供以下材料:
 
  1.《陕西省高校在籍学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
 
  2.省级招生部门的录检表;
 
  3.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6.学籍管理平台中带学生录取照片的个人信息截图打印件或高考准考证(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二)在校期间因姓名生僻字、身份证重(错)号变更的。
 
  因错号、重号等,不存在冒名顶替等舞弊现象,不涉及出生年月日变更,经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确认需要进行更改的,提供以下材料:
 
  1.《陕西省高校在籍学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
 
  2.省级招生部门的录检表;
 
  3.更改信息前后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姓名变更应在户口本曾用名一栏注明原姓名);
 
  4.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5.学籍管理平台中带有学生录取照片的个人信息截图打印件或高考准考证(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本人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申请更名时的全部材料复印件或公安部门提供的姓名变更证明(仅姓名变更需提供);
 
  7.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制式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仅身份证号码变更需提供)。
 
  教务处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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