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海棠职业学院中医美容博物馆
藏品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克服麻痹思想,确保库房安全。
二、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及其他有碍文物安全的物品。
三、保证全天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得离岗、窜岗。库房钥匙分别由两名保管人员保管,需妥善保管,严禁随意转交他人。
四、防火、防盗、防虫、防震、防尘等相关设施配套齐全,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五、文物库房内要保持适宜的温度与湿度。冬季温度保
持在10℃-18℃,夏季不高于25℃,日夜温差不得超过 8℃;库房内的相对湿度以50%-65%为宜,温度差不得超过5%。
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文物影视、照片拍摄规定。严格控制文物收藏单位内部从事非业务牌照活动。对易坏、易损
文物原则上不得拍照,确需拍摄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后,一律用冷光拍摄。
七、库房工作人员进入库房须有两人以上;非库房工作人员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入内,经许可者,须由库
房工作人员陪同。
八、进出人员一律不许带包,严禁在库房内吸烟。
九、建立库房出入登记制度,非本馆人员入库须在保卫部认真填写《入库人员登记表》,由馆领导或保管部负责人签字。
十、须遵守文物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周到。
十一、库房工作人员须遵守文物安全出库手续,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提取文物。
十二、建立《库房工作日记》,由专人记录进出人员、时间、工作内容等情况,同时妥善保管好帐册档案,严守库房机密。
十三、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发现情况,须保护好现场,及时报案并向馆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十四、保持整齐清洁,注意防潮、防尘、防虫、防光等。工作人员离开全面检查一遍并熄灯,柜门上锁,门窗关严,拉闸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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