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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进行学分制相关政策宣传的通知
2019年10月10日 15:3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促进我院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加学生学习的过程监控,现决定针对学院在2018年末实行学分制以来出现的一些问题,特安排再次进行学分制政策解读,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分制管理制度

见附件

二、组织实施

1、实施日期:2019年10月10日-30日

2、实施范围:2018级、2019级

3、相关要求

1、宣讲主题,学分制适用对象为2018级及以后的(全日制三年)的学生,五年制前两年不实行;2018级宣讲学分顶替制度和范围及重修规定。

2、各教学单位对2018级、2019级所有教学班安排相关授课教师单独用1课时进行学分制政策解读;

3、二级学院学生科对2018级、2019级安排学分制专题政策解读。

4、请各教学单位于10月14日前将教师解读计划安排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检查。各二级学院学生管理部门由学生科自行安排。

5、2018级三年制学生在10月10-30日期间将2018-2019学年不合格成绩通过选修课学习、学分转换、重修等方式,进行学习、学分兑换、重修。各二级院教学科、学生科统一组织,按期完成,最终达到成绩合格;具体实施细则详见附件。

四、实施流程:

1、学分替换流程:

学生本人提供证明材料填写《专项学分认定申请表》二级学院审核材料经办人、教学科签字、二级学院签章教务处复核认定

2、重修选课流程:

仍未合格

正考、补考未合格在智慧树进行网络选修课学习替换学分可独立成班的学院开设选修课修学分、进行学分替换

3、缴费形式:

①网络选修课不收取费用。

②重修选修课每科80元,学生选课后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财务处,重修学生名单根据正方系统未合格科目确定。

五、制度与考核

1、二级学院未安排或安排教师为宣讲扣除主管院长当月绩效;

2、学生科未安排或辅导员未解读,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并不得参与年底的评优、评先活动。

3、学生未参加或错过选课、学分替换时间由各学生科承担失职责任。

4、学生通过各种网络平台对学分制提出的各种问题进行汇总后有教务处做出最终解答。

附件:《关于做好学生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通知》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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