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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教育厅开展2014年新设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评估检查的通知
2017年10月24日 16:17   来源:西安海棠学院   评论:0 点击:

      医学技术学院:    贵院2014年新设专业医学影像技术已满3年,接到省教育厅通知,近期将对该专业进行评估检查,为了圆满完
    
  医学技术学院:
  
  贵院2014年新设专业医学影像技术已满3年,接到省教育厅通知,近期将对该专业进行评估检查,为了圆满完成此项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领导高度
  
  (一)此次省教育厅的评估检查,是对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开办情况的全面普查,检查结果将关系到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能否在2018年继续招生,对我院专业群建设意义重大,因此,医学技术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医学技术学院院长将作为本次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要顺利完成此次新设专业检查工作,医学技术学院应积极与招生处、就业处、人事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联系,做好有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填报工作。
  
  二、检查方式
  
  (一)学校自查。按照《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专业建设标准》(见附件1)认真开展自评,如实填写《2014年新设专业有关情况数据表》(见附件2),按照《2014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自查报告提纲》(附件3)撰写自查报告。
  
  (二)材料公示。学校自查材料须在本校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专家审核。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专业自评材料进行审核。
  
  (四)实地检查。根据审核意见,抽取部分专业进行实地检查。
  
  (五)发布结果。省教育厅印发文件,公布检查结果。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专业检查结论分“合格”“需要整改”“不合格”三个等次。检查结论为“需要整改”的专业,须限期整改并接受复查。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专业,暂停该专业招生或予以撤销。
  
  (二)请医学技术学院于11月8日(星期三)15:00时前将医学影像专业自查报告(含支撑材料、数据表,专业材料分开装订)一式三份,经主管院长签字后,报教务处教学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1714612975@QQ.com。)
  
  注:随文并发附件:
  
  1、《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专业建设标准》
  
  2、《2014年新设专业有关情况数据表》
  
  3、《2014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自查报告提纲》
  
  教 务 处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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