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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迟开学的通知
2020-02-10 23:11:25   来源:   评论:0 点击:

致全体师生

按照陕西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延迟开学的通知》要求,明确全省各级各类学校32日前一律不开学,省上将视疫情随时研判,具体开学时间及时提早向社会公布。现将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一、学院202032日前不开学,除值班人员外,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返校。具体开学和上班时间按照省政府、省教育厅要求,另行通知

二、按照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外来或返回西安人员自觉接受隔离的通告》,要求所有外来或返回西安人员,必须按照规定,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西安疫情防治网格化管理系统,填报来陕返陕人员健康信息。在西安有固定居所的,必须居家隔离14天;在西安无固定居所的,必须根据西安各区县开发区指定酒店一览表,向所在街办、乡镇登记报备,主动前往指定地点接受隔离。不按要求落实隔离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惩处。

三、请全体教职员工明悉,返岗上班时间延后,具体返岗上班时间待学院正式通知,返回西安后,严格按照《关于外来或返回西安人员自觉接受隔离的通告》执行。

四、请各位同学知悉,开学时间延后,32日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待学院正式通知。并严格按照《关于外来或返回西安人员自觉接受隔离的通告》执行。

五、教学系统将做好网上教学准备,明确开课时间、课程设置、教学平台、管理办法等具体内容,确保延期不延教、停课不停学

六、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帮助全院师生缓解和调整因疫情引发的各类心理困扰,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面向师生提供网络心理援助。

联系方式:

李老师QQ1936248789

姚老师QQ331684938

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仅关乎自己和身边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是每一位公民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广大师生要严格按照所住防疫规定和纪律要求,本着对自己、家人和社会负责的态度,认真自觉地做好防控工作,自觉接受当地党委、政府和社区的领导,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与学院及辅导员联系。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20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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